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62)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设立的境外子公司注销了是否要向商务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
| 答: |
根据规定,境内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并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交回证书原件,商务部门予以注销后向企业出具《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设立的境外子公司注销了是否要向发改委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
| 答: |
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子公司注销后,无需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发改委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设立的境外子公司注销了是否要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
| 答: |
需要,境内企业取得商务部门出具的 《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后,应向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银行申请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
| 问: |
中资企业的境外投资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向商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 答: |
根据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境内企业需要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1)境外企业已注销;(2)已将境外企业100%转让给境外企业、机构、自然人或取得外汇管理局37号文登记的境内自然人;(3)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登记证》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展实际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的。 |
| 问: |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参股比例小于10%需要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吗? |
| 答: |
境内企业持股比例小于10%的境外投资也需要分别向主管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只是后续不需要报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报、半年报、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