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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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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民年金丧葬给付申请

答案
问: 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答: 只要是在国民年金加保期间(65岁前)死亡的被保险人,就可以由「支出殡葬费的人」请领丧葬给付。

问: 国民年金退保期间死亡可以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答: 如果是在「国民年金退保期间」或「65岁以后」死亡的人,由于死亡时不是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所以不能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问: 丧葬给付可以领到多少钱?
答: 自2023年1月15日起,丧葬给付金额为19,761元×5=98,805元。

问: 请领丧葬给付要怎么申请?
答: 请备妥下列书件寄送到劳保局:
  1. 国民年金丧葬给付申请书
  2. 死亡证明书。
  3. 载有死亡登记日期的户口簿。
  4. 支付殡葬费的证明文件。

问: 有规定要在多久期限内提出申请吗?
答: 丧葬给付必须在被保险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5年后才提出申请,因为已经超过申请期限,劳保局会不予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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