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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董事变更程序及费用

香港公司董事变更程序及费用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所指香港公司,特指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如一家香港公司需要办理董事变更时,香港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委任新董事或接受现任董事辞去职务,并需要在变更后的15天内通知香港公司注册处。

本所代办香港公司董事变更服务费用为160美元(包含处理委任一名新董事及/或接受一名董事辞任的文件)。

如现任董事拒绝就辞去董事一职表示同意,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特别决议罢免去其董事职务。如需要办理罢免香港公司的董事,本所将另外提供相关资料和报价。

办理董事变更,客户需要提供公司成立证书的副本、最新的周年申报表副本、公司章程的副本及新董事的个人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

通常情况下,香港公司董事变更程序可在2-3个工作天内完成。

董事辞任或新董事委任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应通知银行更新其记录。如新董事是授权签署人,则需要同时到银行办理变更签署人的手续。

一、  董事变更服务费用

本所代办香港公司董事变更服务费用为160美元。本所前述费用包含处理委任一名新董事及/或接受一名董事辞任之手续。详情如下:
  1. 回答客户关于香港公司董事辞职及委任新董事的各项问题;
  2. 审阅公司章程;
  3. 编制董事会议记录/书面决议、辞任董事同意书及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指定表格;
  4. 递交指定表格到香港公司注册处。

备注:
  1. 董事变更包括董事辞职、委任新董事或董事辞职及委任新董事事项同时发生。
  2. 上述费用不含文件快递费用。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来,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幷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幷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幷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三、  董事变更需提交文件及资料

办理董事变更时,客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公司成立证书;
  2. 公司章程细则;
  3. 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4. 任何在最新的周年申报表之后作出变更的文件;及
  5. 受委任为新董事之人士的香港身份证(香港居民)或护照(非香港居民)及最近3个月内的住址证明文件。

如启源为你的公司担任公司秘书,则无需提供以上第1至4项的文件。

上述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文件需经本所职员、会计师、律师、公证处或银行经理认证。客户可带同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我们的任何办公室,由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认证,客户亦可以在安排其居住地的会计师,律师或公证处认证文件。

四、  董事变更办理程序及时间

我们在收到客户签署妥当的变更文件后的2-3个工作天内完成董事变更手续。

步骤

描述

时间 ()

1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香港公司董事辞职和/或新董事委任手续,并向启源提供第三节所列办理董事变更所需材料

1

2

启源发出办理董事变更之服务费账单予客户,客户支付本所之费用

客户计划

3

启源与客户安排认证拟出任董事人士之身份证明文件(客户也可以自行安排由董事居住地的公证律师或认可机构进行公证)。

客户计划

4

启源编制董事变更文件,包括董事会议记录(或书面决议案)等,后把文件电邮给客户签署

1

5

启源与客户安排签署董事变更文件。签署妥当后,客户安排快递文件到启源香港办事处。

客户计划

6

启源安排把董事变更相关文书提交予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

1

7

启源编更新董事/重要控制人名册(如适用)。

1

8

启源把变更董事的相关文件发送予客户存档

1

共:

2日起


五、  客户可以得到的文件

董事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启源会提供以下文件予客户备存:
  1. 董事会议记录/书面决议
  2. 辞任董事同意书(如有)
  3. 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指定表格
  4. 已更新董事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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