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转换签证保证人
申请流程及费用
若持工作签证在香港工作并有意转换工作,需第一时间填表入禀香港入境事务处取得转换签证保证人的许可。该项申请必须在新工作履新前取得入境处同意。
此申请流程与重新申请工作签证相似,若工作行业或领域相同,申请资格整体维持不变,会较易获得批准。
一、 申请流程及费用
本事务所代办之申请转换签证保证人服务费用为每人港币9,980元,如若需要索取公司定价,请与启源的移民顾问查询(info@kaizenvis.com)。
本事务所的服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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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申请转换签证保证人事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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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客户准备转换签证保证人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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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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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授权书及申请签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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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文件予香港入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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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入境处就申请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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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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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快递工作签证予客户。
备注︰上述报价包含政府费用,但不含文件快递费、公证费、翻译费等额外费用(如有)。
二、 申请资格
如欲转换签证保证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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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身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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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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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已离职前公司的离职信(注明申请人最后的在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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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聘用公司确实有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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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专业技能或学历与聘用公司需填补空缺所需学历及技能相匹配(只适用于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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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从新聘用公司所得到之薪资报酬,包含工资、住宿、医疗补贴及福利,与香港本地劳工市场相符。
入境处会不定时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签证申请资格,不会另行通知。详情请向启源专业顾问咨询。
三、 付款方式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幷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幷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幷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四、 申请所需时间
一般而言,从入境处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开始计算,转换签证保证人的申请审理需时约4-6周。入境处会核实递交资料的有效性,如要求补交额外的证明文件,所需处理时间会相应延长。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入境处会发出入境许可,并需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要亲自到入境处领取。如果申请没有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向入境处提出上诉。
五、 申请所需文件
转换签证保证人需夫供以下文件以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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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的影印本,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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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和签证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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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的ID91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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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信影印本,须载明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工作职称及最后的就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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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的ID990B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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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及公司注册证明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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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新聘用公司签定的雇佣合约,需注明职位、薪资报酬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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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说明职位职务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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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及和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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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公司发出的信件与证明,需合理解释职位于本地无人胜任的原因。
申请文件必需以中文或英文编制,否则需要经过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或英文。完整的文件清单,可参阅本事务所提供的「香港 - 转换签证保证人文件清单」或与启源专业移民顾问联络(info@kaizenvis.com)。申请人需注意在必要的情况下,入境处有权要求申请人或聘用公司提供进一步资料。
六、 签证有效期
若申请人的工作签证有效期限少于六个月,香港入境处会在批准转换签证保证人申请的同时,自动延长签证为三年。
香港工作签证/工作许可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限到期前四周,提出延长逗留申请。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相关签证计划所订的申请资格下才会获得考虑。如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的逗留期限通常为3-3年的模式,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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