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申请程序及费用
香港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适用于持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來香港就讀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全日制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此项目不设配额,亦不限行业,相关人士可在获准逗留的期间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而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批准。
获得IANG身分将被向香港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归类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不需要回港签证/进入许可入境,但必须在没有改变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条件,及在有效获准居留期限内回港。
一般而言,IANG身分在首次获批后,
可获准在港逗留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并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须已获得聘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如获批准,通常会以2-2-3年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IANG持有人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惟须注意此项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及尼泊尔的国民。针对越南国民的安排则只适用于在香港修读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不包括就读相关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或相关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办的课程。
一、 签证申请服务费用
本公司代办标准的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服务费用为每人港币13,800元,每位随行家属的申请服务费用为港币2,300元。
上述费用包括所有政府申请费,但不包括任何快递费,翻译费,公证费等。
具体而言,我们的收费包括以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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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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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客户准备申请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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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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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授权书及填写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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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之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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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就申请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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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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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许可申请费及领取签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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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快递签证予客户。
二、 付款条款及办法
启源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本事务所会于收到阁下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予阁下,以便阁下安排付款。鉴于服务性质,本事务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事务所或本事务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 申请资格
本项目(IANG)适用于持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來香港就讀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全日制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申请人向入境处提交申请的日期会直接影响申请人的身分为应届非本地毕业生或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继而影响两者的留港条件,申请人须多加注意。
另外,所有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由入境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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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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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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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 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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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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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回港非本地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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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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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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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批的条件为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受雇从事工作,且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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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可留港1 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随行受养人
此申请适用于IANG申请人的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而IANG申请人将成为受养人的保证人。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其后可申请延期逗留。惟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以及保证人仍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四、 申请所需材料
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入境处仍可能在有需要时提出补件要求。若提交的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必须附上经由宣誓翻译员、法庭翻译员、认可翻译员、注册翻译员、专家翻译员或官方翻译员核证为真实译本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以下为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及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申请IANG应备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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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申请表(ID 99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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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贴在申请表ID 990A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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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旅行证件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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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正在香港特区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卷标/延期逗留卷标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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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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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影印本(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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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或颁发学位机构所发证明信件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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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现时工作单位或内地有关机关签发的赴港工作同意书 (见ID 990A第8页) [只适用于内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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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澳门身份证影印本 [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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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台湾户籍影印本和台湾身份证影印本 [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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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海外居留证明的影印本,例如正式文件的影印本,显示申请人获海外有关当局批准的逗留条件和逗留期限 [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
以下为回港非本地毕业生之雇主须提供之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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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申请表(ID 99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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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申请人所签订的雇佣合约或聘书的影印本(须注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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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登记证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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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影印本(例:最近期的经审计的财政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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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业务计划 [适用于在过去12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例︰资金源资料、估计注资金额、业务活动性质/模式、预计营业额、销售量、来年的毛利和纯利,以及拟开设的本地就业职位等)
* 如雇主在紧接递交申请前的1 8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这些文件。
以下为每名随行受养人须提供之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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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填写申请表(ID 990A) 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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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贴在申请表ID 990A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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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旅行证件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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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正在香港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卷标/延期逗留卷标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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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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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IANG主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影印本(例︰结婚证书、出生证书、户口簿、独生子女优待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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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养人的澳门身份证影印本 [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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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养人的台湾户籍影印本和台湾身份证影印本 [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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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养人在海外居留证明的影印本,例如正式文件的影印本,显示申请人获海外有关当局批准的逗留条件和逗留期限 [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
* 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表格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五、 预计时间
一般来说,入境处将于收齐所有所需文件后约两星期,完成处理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的申请;至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在收齐所有所需文件后则需时四星期办理。相关项目的处理时间须视乎个别申请情况,以及当时入境处收到的申请数量而定。
申请人需注意,每年6至8月为申请IANG高峰期,申请需时可能较长。入境处必须在收齐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方才开始处理有关申请。若入境处多次要求补件,可能会影响申请人本身的权益,须务必注意。
电话: +852 234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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