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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延长逗留期限(就业适用) 申请程序与费用

香港 - 延长逗留期限(就业适用)
申请程序与费用

除非特别注明,此报价内提及的就业许可延长逗留适用于一般就业计划(GEP)内的专业就业,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SMTP)内的专业就业,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ASSG)的就业,科技人才入境计划(TechTAS)的录取者,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的录取者,补充劳工计划(SLS)的录取者,以及企业家。其他种类的延长逗留期限,请咨询启源的专业顾问。

一般而言,除非有关人士具有居留权或在来港的权利,否则他/她必需要申请香港工作签证/许可来港工作。外籍人士如希望在香港从事任何短期或长期工作(无论有薪还是无薪),他/她都必需事先向香港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许可。

工作签证/许可的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限前的四周提出延长逗留的申请,但只适用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当下身分条件不变的情况才符资格。

已获该项申请录取并在香港工作的申请人亦可以为其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或延长期限)随行签证。

此外,大部分工作签证的工种允许其持有人在香港常住不少于七年后依照香港的法例申请居留权。

一、  香港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费用

本所代办的香港延长逗留期限(不包括转换工作)为港币4,800元,每份随行亲属签证为港币2,400元。若申请人并非身在香港且逗留期限即将到期,又或是逗留期限已过期少于12个月,本所为申请人办理的延长逗留期限费用为港币6,800元,每名随行家属为港币3,400元。

具体而言,本所的服务如下︰

  1. 就香港延长逗留签证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2. 协助客户准备所需文件;
  3.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4. 准备委托书及申请表格;
  5. 提交申请文件予香港入境处;
  6. 于香港入境处就申请进行沟通;
  7.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程度
  8. 支付签证申请费及领取延长逗留签证
  9. 安排快递延长逗留签证予客户;及
  10. 协助办理香港身份证。(如有需要)

注:上述报价包含政府费用,但不含文件快递费、翻译费等费用。

二、  申请资格

申请香港延长逗留签证必须符合下列资格︰

  1. 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及没有保安疑虑
  2. 申请人取得现时香港入境身份的情况不变

正常来说,在一般就业计划(GEP)下申请的工作签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需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相关领域的本科学历或相关技术资格、专业能力、成就和经验的证明);
  2. 聘用公司确实有专业职位空缺(只适用于专业人士);
  3. 申请人应已确实获得聘任,并且该职位的学历要求和/或工作经验匹配,且不能轻易被本地劳动力(作为专业人士就业)取代;
  4. 薪酬待遇,包括入息、住宿、医疗及其他附加福利,符合香港现行市场标准。

注︰香港入境事务处可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上述资格,申请前请先行咨询启源专业顾问。

三、  付款时间及方式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幷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幷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幷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四、  申请所需时间

一般而言,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完整的延长逗留申请材料后,处理约为需时三周。入境处会核实申请人所提交数据的有效性,并可能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时间将会延长。

若申请获得批准,香港入境事务处将签发延长逗留签证,该签证须由申请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入境事务处领取。如果申请被拒,可以向入境处提出上诉。

申请人在领取延长逗留签证后,可按照获批的许可期限留在香港。

五、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一般就业计划(GEP)下申请专业人士延长逗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及数据︰
  1. 申请人在有效期限内的旅游证件正本及副本,如适用的话,亦须提供最近期的签证/入境许可/入境印章/登陆纸/香港特区政府批出的延长逗留签章
  2. 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副本
  3. 表格ID91
  4. 证明申请人当下就业状况的文件,每月总薪酬及工作期限(适用于没有改变工作的延长逗留申请)
  5. 完成表格ID990B,以及ID(E)991 的VII(B)部分的证明文件(适用于没有改变工作的延长逗留申请)
  6. 申请人在上一个课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课税入息不少于 200 万港元的文件证明,例如:税务局发出薪俸税通知书或相关税务文件(只适用于顶级就业类别下的延期逗留申请)

每种延长逗留签证所需的文件都会不同(例︰ASMTP, ASSG, TechTAS, IANG, SLS及企业家),如有需要,启源团队会根据申请人及随行亲属的情况,协助建立个人化文件清单。

香港入境事务处保留在必要时向申请人或雇用公司要求提供进一步文件的权利。每名受养人在一般就业计划(GEP)下申请专业人士延长逗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及资料︰
  1. 受养人的有效期限内的旅游证件正本及副本,如适用的话,亦须提供最近期的签证/入境许可/入境印章/登陆纸/香港特区政府批出的延长逗留签章
  2. 受养人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3. 表格ID91
  4. 保证人的有效旅行证件副本(须显示个人资料及现时的逗留许可)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
  5. 表格ID481A
  6. 表格ID481B(适用于伴侣)
  7. 受养人的出生证明书 (只适用于父母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并在香港出生的儿童)*
  8. 表格ID 235B(只适用于父母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并在香港出生的儿童)*
  9. 结婚证书(只适用于父母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并在香港出生的儿童)*

* 只适用于首次申请

每种延长逗留签证所需的文件都会不同(例︰ASMTP, ASSG, TechTAS, IANG, SLS及企业家),如有需要,启源团队会根据申请人及随行亲属的情况,协助建立个人化文件清单。

所有提交文件皆须为中文或英文,又或是经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中英文翻译版本。

香港入境事务处保留在必要时向申请人或雇用公司要求提供进一步文件的权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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