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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Time:   2021.12.06
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11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宣布广东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调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下表:

广东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序号

城市

月最低工资 (人民币)

小时最低工资 (人民币)

1

深圳

2,360

22.2

2

广州

2,300

22.2

3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1,900

18.1

4

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1,720

17.0

5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1,620

16.1


注:

  1.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的兼职员工。
  2.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的津贴或其它福利待遇。
  3.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1年12月1日生效(深圳除外)。深圳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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