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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新能源车船的税收优惠

中国税务
新能源车船的税收优惠

一、  新能源汽车

1、 新能源汽车种类

(1)
纯电动汽车
指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的汽车。


(2)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指具有一定的纯电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从非车载装置中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


(3)
燃料电池汽车
指以燃料电池为动力源的汽车。

2、 税收优惠

(1)
免征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购置列入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国财政部最新发布的2020年第21号公告,车辆购置税免征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车辆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判断依据。


(2)
免征车船税
纳税人购置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开始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二、  新能源船舶

1、
新能源船舶判断标准

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如果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视同为纯天然气发动机。

2、
税收优惠

纳税人购置列入《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的新能源船舶,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的船舶检验证书,自2012年1月1日开始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注:
*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 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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