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遗产税节税选择:「生前隔代赠与」或「儿女辈抛弃继承」
现代人长寿,祖父想要分配财产时,儿女年纪己长,且孙辈已成年。那在考量遗产安排时,要用「生前的隔代赠与」或「儿女辈抛弃继承让孙子女继承」哪个好呢?
凡经常居住台湾境内之台湾居民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台湾境内境外全部遗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课徵遗产税。经常居住台湾境外之人士,及非台湾境内人士,死亡时在台湾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台湾境内之遗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课徵遗产税。
遗产税之纳税义务人依序如下:
一、 有遗嘱执行人者,为遗嘱执行人。
二、 无遗嘱执行人者,为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三、 无遗嘱执行人及继承人者,为依法选定之遗产管理人。
其计算公式如下:
一、 遗产总额:被继承人死亡时,全部遗产加上死亡前二年内赠与配偶、依台湾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及上述各顺序继承人之配偶之财产后之金额。
二、 课税遗产淨额 = 遗产总额 -免税额- 扣除额 。
三、 应纳遗产税额 = 课税遗产淨额×税率-累进差额-扣抵税额及利息 。
币别:新台币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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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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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发生日(死亡日)在 2009 年 1 月 22 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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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发生日
(死亡日)在 2009 年 1 月 23 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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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发生日
(死亡日)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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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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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起按物价指数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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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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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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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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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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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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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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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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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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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遗产总额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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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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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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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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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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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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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职业上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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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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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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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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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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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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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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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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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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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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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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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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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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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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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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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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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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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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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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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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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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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特别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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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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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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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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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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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被继承人扶养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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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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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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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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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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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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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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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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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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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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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课税级距如下:
继承发生日(死亡日)在2017年5月12日以后,适用
金额:新台币元
遗产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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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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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进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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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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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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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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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1-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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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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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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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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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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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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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赠与就是直接把财富赠与给孙子辈。如果什麽都不做,祖父的遗产就会由第二代继承,继承时要缴一次遗产税;待第三代要继承第二代遗产时,又要缴一次遗产税,「要缴两次遗产税。而直接赠与孙子,只要缴一次赠与税即可。」且赠与可以分年、分次进行,遗赠税率都是10%、15%、20%三级制,透过赠与的规画,可以把税率儘量控制在10%,不用适用高税率。再者,赠与税是祖父缴的,例如赠与新台币(以下同)1,220万元,扣除一年220万元免税额度,以10%税率计,祖父要缴100万元赠与税。税是祖父缴的,祖父的财富就减少100万元,未来计算遗产的总额也少一点。最重要的是,「实现祖父的意志。」祖父觉得那个孙子可以作为传人,可以指定把财富赠与给谁。以实务上来说,现代人还是很讲求公平,例如祖父有三个内孙、七个外孙,祖父会把财富平分给十个孙子,每个孙子大概拿得一样多,只是拿到的不一样,有的会拿到现金、有的是不动产、有的是股权。
综上所述,「生前隔代赠与」比起「儿女辈抛弃继承」有以下四点好处:
一、 由遗产税转为赠与税,透过分年赠与降低税率。
二、 赠与税由祖父缴,可以消化现金,降低将来的遗产总额。
三、 隔代赠与可以少缴一次遗产税。
四、 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贯彻意志,传承财富。
参考资料:
台湾遗产及赠与税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