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投资者考虑在美国投资时,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和有限责任公司(LLC)是最受欢迎的两种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都可以选择永久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对于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负债不承担个人责任。
但是,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需要来考虑两种公司形式的特点,因为对某些投资者来说的优势,可能对其他投资者却不是优势。
1. 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较为集中。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决定,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但是,股份有限公司一些重要决策如合并,必须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另一方面,LLC具有灵活的管理结构。 LLC可以由成员自己管理,也可以由成员任命的经理管理。 任何成员亦可担任LLC的经理。
对于由经理人管理的LLC而言,经理需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2. 税务申报
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面临双重征税。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自身要申报并缴纳公司所得税,股东也要对从公司收到的分红进行缴税。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选择留存收益不分配,作为公司发展和运营金,留存收益最高可为250,000美元(个人服务类公司为150,000美元)。选择此种方式,则股东不需要对这部分金额缴纳所得税,有效避免了双重征税。但若公司留存超过250,000美元(个人服务类公司为150,000美元),不仅要对超出部分征收所得税,还需支付额外20%的惩罚性税款。
为申报企业所得税,只有一个成员的LLC默认为按照独资个体进行报税,多成员LLC(至少2个成员)被归为合伙企业。 一般而言,无论哪种方式,LLC都默认为按照穿透实体(pass-through entity)来申报所得税。
作为穿透实体,LLC需要提交所得税税表,但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LLC的利润或损失已经根据成员所持有的份额穿透延申给成员,成员需要将由公司穿透延申过来的收入或损失在自身的所得税表中进行申报,不管收益是否分发给成员。若该LLC有利润,即使未分发给成员,成员仍需要就该LLC的利润进行缴税。若该LLC亏损,那么成员将在申报自己的所得税时享受部分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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