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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中国深圳企业2020年2月基本电费的规定

免除中国深圳企业2020年2月基本电费的规定


深圳供电局2月21日发出《关于落实财政资金代缴2020年2月深圳工商企业基本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深圳工商企业可以申请免除2月份的基本电费。基本电费是指按客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费,一般适用于大工业客户。

1.
免除基本电费的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
深圳供电局用电客户,即在我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含前海、蛇口地区)内用电,并直接向深圳供电局缴交电费。

(2)
执行两部制电价(即电费由基本电费和电量电费两部分组成)的工商企业用电客户。

(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名称须与深圳供电局开具的电费发票名称一致。

2.
免除基本电费的范围

实际用电时间为2020年2月1日零时至2月29日24时抄表出账的基本电费部分。

3. 免除基本电费的方式

基本电费部分由深圳财政代缴,并在下个抄表周期出账时直接进行该部分电费抵扣,客户无需缴纳该部分电费。

4. 申请时间和申请方式

于2020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期间,透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进行信息登记。

5. 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正确登记并上传营业执照信息,同时请企业登记的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供电局后续沟通联系。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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