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中国  中国税务  中国税务系统  中国税收制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知识库

分享

中国税收制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纳税人
任何必须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2.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市区7%; 县城、镇5%; 其他地区1%。

3.        应纳税额计算
该税基于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并与上述两个税种一起缴纳。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 x 适用税率

4.        主要税收优惠
1) 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减免,主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 进口商品不征城建税;
4) 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和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5)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