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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外商投资公司法人股东减资

中国北京外商投资公司法人股东减资

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导致目前很多企业在着手办理减资事宜。启源总结整理了部分减资需注意的事项以供客户参考。

法人股东企业所得税涉税事宜判定

关于企业所得税涉税事宜,可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判断:

  1. 法人股东减少相当于初始出资额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中会被界定为投资收回,属于免税事宜。

  2. 法人股东减少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会被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减资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事宜。如不符合条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除上述以外的部分,会被认定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资流程指引

一、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董事会根据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进行初步判定,是否公司目前经营状况适合减资,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 公司减资后是否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公司减资后是否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

  3. 是否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及品牌形象;

  4. 股权结构的变化,是否会影响持股比例。

二、  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股东会作出减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章程约定的流程进行减资决议的制定及签署。

三、  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于作出减资决定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减资事宜。此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明确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未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减资事宜不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企业减资申请才可以正式提交。股东将对减资过程中未通知的明确的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  提交减资申请,领取减资后的营业执照

五、  依次办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变更、税务变更登记、对外支付备案、银行汇款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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