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即变更常见问题2
问: |
股份有限公司可不可以变更组织为有限公司? |
答: |
不可以,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变更为有限公司的组织型态。 |
问: |
少数股东实际并无出资,今有纠纷如何将其除名? |
答: |
股东虽无实际出资,但既已登记就算是公司股东,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均无「除名」之规定,故如不欲担任股东,须办理股东出资转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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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发行新股变更登记有限制吗?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总数,若尚未全数发行后,不得增加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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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委任经理人?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以董事过半数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之决议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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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后,统编不满意,可否申请变更统一编号? |
答: |
可以,公司可申请变更统一编号,但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