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事项
问: |
一人法人股东可以设立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吗? |
答: |
可以。 |
问: |
一人法人股东只有指派一位董事,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吗? |
答: |
可以,但需在章程中注明。 |
问: |
公司设立的政府规费如何计算? |
答: |
以实收资本额除以4000即为政府规费,不足TWD一千以一千计。 |
问: |
一人法人股东需要召开发起人会议吗? |
答: |
不需要,只需要在章程后面加盖法人股东的大小章,以证明由法人股东订定即可。 |
问: |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愿任同意书需要正本吗? |
答: |
不需要,复印件即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