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
问: |
为什么推出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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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揭牌以来,新增注册企业15115户,同比增长70%,注册资本金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313%。为了更好地将新片区大胆创新探索理念与商事主体登记改革相结合,更加高效便捷地开展商事主体登记,新片区管委会和市市场监管局对标国际,结合新片区实际,推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 |
问: |
《办法》的“一个目标”是什么? |
答: |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的施行是临港新片区落实《总体方案》中关于投资贸易自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措施,将最终实现“一个目标”,接轨国际商事通行规则,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还企业以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加快商事主体进入市场开展商事活动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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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办法》通过了哪“两个明确”? |
答: |
明确商事主体登记行为性质为行政确认,明确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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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办法》推进哪“三个开放”? |
答: |
最大限度简化市场主体在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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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办法》实施哪“四个加强”? |
答: |
加强对确认制下商事主体各类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加强以商事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对虚假登记行为的纠正和补救;加强对虚假登记相关责任人的惩戒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