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常见问题1
问: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规定人数吗?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可由二人以上股东或单一法人股东来成立。 |
问: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有规定人数吗? |
答: |
至少一位董事以上,如公司有设置董事会,董事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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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领酬劳吗? |
答: |
可以,发放的金额可由公司章程规定或由股东会决议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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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酬劳可以股票发放吗? |
答: |
依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酬劳,仅可以为现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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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如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法人股东,可否不设置监察人? |
答: |
依公司法规定,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政府或法人股东一人所成立,可不用设置监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