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董事辞职Q&A
问: |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如何辞职? |
答: |
董事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通知来辞职。辞职将在通知书中指定的日期生效,若未注明日期,则在公司收到通知时生效。 |
问: |
马来西亚董事辞职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
答: |
根据《公司法2016》,公司必须在董事辞职之日起或收到辞职信后的14天内,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提交通知。该通知需依据《公司法2016》第58条,以规定的格式提交董事、经理和秘书登记变更通知。 |
问: |
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董事的辞职? |
答: |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拒绝董事的辞职,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然而,如果董事辞职后公司将没有董事,该辞呈可能会被延迟,直到任命新董事为止。 |
问: |
单一董事可以辞职吗? |
答: |
单一董事在没有替代董事被任命的情况下不能辞职,因为马来西亚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马来西亚常驻董事。 |
问: |
辞职的董事仍需对公司事务承担责任吗? |
答: |
是的,前董事仍可能对其任职期间所做的决策或行为承担责任,特别是在违反受信责任或未遵守法规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