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高管责任保险与赔偿Q&A
问: |
什么是赔偿? |
答: |
赔偿一词指的是对财务责任的保障或保护。它通常透过合同协议,其中一方承诺承担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
问: |
高管的定义是什么? |
答: |
根据《公司法2016》第 289(9)条,“高管 ” 包括任何董事、经理、秘书、雇员、前高管、接管人或管理人,以及清盘人。 |
问: |
为什么提供责任保险和赔偿对高管们至关重要? |
答: |
在履行职责时,公司高管可能会因其行为而面临个人责任索赔。责任保险和赔偿为高管提供了保护,以免因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决策相关的索赔或诉讼而导致个人财务损失。它们还涵盖为抗辩此类索赔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和开支,以减轻法律诉讼的经济负担。这可使高管能够专注于战略发展,而不必担心个人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的稳定性和良好治理。然而,公司不能对高管的疏忽、失职或违反职责进行赔偿,也不能赔偿与这些原因相关的法律诉讼费用。 |
问: |
公司章程中的赔偿条款是否足以保障高管的利益? |
答: |
不行。公司章程仅在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在公司与其高管之间并没有约束力。章程中的赔偿条款通常不足以全面保障高管的利益。为了确保赔偿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与高管签订单独的赔偿协议,并列明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条件。 |
问: |
公司如何为其高管提供责任保险与赔偿? |
答: |
公司需要事先获得董事会的批准才能为公司的高管投保。董事应确保赔偿和保险的详情都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并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保险和赔偿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