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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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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シンガポール

ご質問

新加坡公司 - 递交捐赠纪录

答え
所有获批准的机构(包括资助机构和政府机构)在收到可免税捐款时,都必须向IRAS提交其捐赠者的可免税捐款记录。

只有捐款者(个人、企业、公司等)提供其税务参考编号(NRIC No./FIN/UEN)给认可机构的捐款才有资格获得免税。

可免税的捐赠记录将自动纳入捐赠者的所得税评估。
问:
何时提交捐赠记录?
答:
- 获批准机构须于每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完整及准确的捐款纪录。
- 如在上一历年没有收到任何捐款,则毋须递交申请。但是,您必须通知IRAS。

问:
如何提交捐款记录?
答:
有两种模式提交捐款记录到IRAS
(a)
捐赠离线验证计划(OVP):适用于已批准的组织,其使用的软件可以按照IRAS文件规范创建文件。
(b)
“捐赠热线”申请:适用于没有软件保存及生成捐赠记录以提交“捐赠热线”的获批准机构。

问:
如何修改已提交的记录?
答:
获批准机构必须确保您已提交完整及准确的捐款纪录。如果您需要对您所提交的记录做任何修改,请通过提交通知I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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