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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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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问题

答え
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7号),自2020年度起,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年征收的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方式及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是什么?
答:
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为了便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深圳市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模式,用人单位可以自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也可以在各征管区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申报区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税服务大厅税务人员可以提供申报辅导服务。

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电子税务局上如果办理申报缴费?
答:
第一步、登录系统。缴费人使用企业电子税务局账号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第二步、进入申报模块: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进入。然后选择对应所属年份,2021年申报对应的所属期为2020年。
第三步、确认应缴费信息:系统会自动弹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的应缴纳的保障金相关信息,包括: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期应补(退)费额、点击“确认并申报”进行申报页面。
第四步、确认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只需要填写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其余栏次的信息已经被导入且不可修改,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五步、缴款:在自动跳转的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里点击“缴款”,通过税库银三方协议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问: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填报?
答: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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