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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香港

ご質問

香港公司 – 子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办事处的区别

答え
问:
如以现有公司,海外企业能于香港成立什么类型的公司?
答:
它们能选择成立是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办事处:
1. 全资子公司是一家由母公司单独持有的私人有限公司。适合有意在香港以有限责任拓展业务的投资者。
2. 分公司是外国公司的延伸,并非独立法人。适合有意在香港直接以海外公司名义拓展业务的投资者。
3. 代表办事处禁止从事任何业务,主要是为公司进行市场介绍和执行市场调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长期投资之前进行市场调查。

问:
设立子公司有什么好处?
答: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可享有与其他香港本地公司相同的优惠及税务豁免。此外,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所有负债只保持于子公司的层面。

问: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有什么限制吗?
答:
以私人有限公司方式设立的子公司,唯一董事不能被任命为公司秘书。公司还必须委任一名个人董事。然而,个人董事的国籍可以是本地或外国人士。

问:
什么是分公司?
答:
分公司(亦称为非香港公司)是指海外公司于香港开展业务而设立的实体。

问:
如何在香港设立分公司?
答:
在香港设立分公司,申请人需要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注册表格和经认证的公司文件。本所可以协助您在香港设立分公司。如您有意设立分公司,请随时与我们的专业人员沟通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问:
什么是代表办事处?
答:
代表办事处只能从事联络、宣传、市场调查及其它非营利活动,不能开展业务。所有合约及合同必须由海外公司执行。

问:
设立代表办事处有什么好处?
答:
设立代表办事处的好处是快速及简单的注册手续,其商业登记证能于提交表格当天签发。而设立代表办事处的唯一条件是必须登记一个位于香港的业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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