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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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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香港

ご質問

香港公司 - 商业登记

答え
问:
什么是商业登记?
答:
任何人士如在香港经营业务,不论是实体或网上业务,均须遵守《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商业登记。

问:
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商业登记?
答:
任何形式的业务而其目的为图利均需要办理商业登记,例如贸易、咨询、工艺、补习或教授。

问:
香港的商业登记有什么业务类别?
答:
总共有6种业务类别,分别为:
一、
独资;
二、
法团;
三、
合伙;        
四、 有限合伙基金;
五、
其他非法人团体;和
六、
分行业务。
如以个人方式经营,可选择注册为独资或合伙(如多于一位投资人) 。
如以法团方式经营,可选择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为有限公司。

问:
申请商业登记的规定?
答: 独资或合伙须在开业后 1 个月内为业务申请商业登记。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有限公司申请时,即被视作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申请。申请人毋须另行向商业登记署递交该类公司的商业登记申请。但是该有限公司必须于开业前完成注册。

问:
我如何更改商业登记上的数据?
答:
如登记数据有所变更,如业务地址及性质,经营者须在 1 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启源可以提供有关商业登记及变更服务。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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