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问答
问: |
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
答: |
按照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允许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再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扣高到100%,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问: |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
答: |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根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区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具体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
问: |
新的研发费用优惠政策受益群体主要是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的范围如何界定? |
答: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确定。如果未来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则从其规定。 |
问: |
公司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
答: |
如企业存在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其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如果企业享受优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可以享受研发费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 |
问: |
从事多业经营的企业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 |
答: | 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