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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答え
近期,饿了吗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而饿了吗一开始表示这名骑士不是饿了吗的员工以及每天从骑手配送费扣除3元,称为其购买商业保险,最终实际购买保险费只有的1.06元的新闻将饿了吗送上了风口浪尖,也让大家再次关注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为了节约企业的人力成本,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关于劳务派遣,究竟有哪些规定呢?

问:
是否企业中所有岗位都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答: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只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问: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答: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家企业可以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
企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问: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答: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问:
劳务派遣合同的合同期限有何规定?
答: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问: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那么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应在哪个地区缴纳?
答: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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