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问答(一)
问: |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指的是哪些人? |
答: |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
问: |
企业聘用外国人是否需要参加社会保险? |
答: |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问: |
代表机构的外国代表是否需要参加社会保险? |
答: |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问: |
企业应当什么时候为其聘用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 |
答: |
企业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问: |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能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答: |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