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企业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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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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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
问: |
残疾人本人可以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
答: |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
问: |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
答: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其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
问: |
对于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
答: |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问: |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答: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