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职业灾害保险遗属年金请领规则
问: |
遗属年金也是领到终生吗? |
||||||||||||||||
答: |
不一定。不同身分之遗属有不同之请领条件,于符合请领条件时,才可以核发年金给付。遗属一旦不符合请领条件,劳保局即自事实发生之次月起停止发给遗属年金。 |
||||||||||||||||
问: |
申请丧葬津贴或遗属年金有2人以上时,该怎么领?如果协议不成的时候,劳保局会如何发给? |
||||||||||||||||
答: |
申请丧葬津贴或遗属年金有2人以上时,应共同领取,未共同领取或劳保局核定前另外又有人提出申请,劳保局会以书面通知申请人于30日内完成协议;无法协议者,依照总给付金额平均发给。 |
||||||||||||||||
问: |
在同一个顺序的遗属有人要领遗属年金,有人要领遗属津贴,请问该怎么办? |
||||||||||||||||
答: |
劳保局会以书面通知请领人于30日内完成协议;未能完成协议,劳保局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发给遗属年金。 |
||||||||||||||||
问: |
只要是遗属都可以请领遗属年金吗? |
||||||||||||||||
答: |
遗属年金的意义是在于长期照顾被保险人遗属的生活,所以不是每位家属都可领的,必须要符合以下遗属的资格:
|
||||||||||||||||
问: |
什么情形才可以请领遗属年金? |
||||||||||||||||
答: |
有下列情形时,符合条件之遗属才可以请领遗属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