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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中国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二十五)

答え
问: 股份有限公司面额股和无面额股可以互相转换吗?
答: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

问: 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哪些类别股?
答: 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下列与普通股权利不同的类别股:
  1. 优先或者劣后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股份;
  2. 每一股的表决权数多于或者少于普通股的股份;
  3. 转让须经公司同意等转让受限的股份;
  4.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类别股。

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类别股,公司章程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答: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事项:
  1. 类别股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顺序;
  2. 类别股的表决权数;
  3. 类别股的转让限制;
  4.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
  5.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问: 股票是什么?
答: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问: 面额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超过票面金额吗?
答: 面额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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