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电票的相关问答
问: |
如何交付数电票? |
答: |
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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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税控设备远程注销后,是否将税控设备收回?采取什么方式收回?什么时间收回? |
答: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远程注销税控设备功能,提交税控设备注销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自动注销税控档案,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将税控设备交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 |
问: |
试点纳税人未注销税控设备,手中还剩有纸质发票未开具,如果把这些发票全部作废或者缴销,总额度中扣除的纸质发票额度能否恢复? |
答: |
纳税人作废或者缴销保留在税控设备里的发票不会对数电票额度造成影响。 |
问: |
试点纳税人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手中还剩纸质发票未开具,如果完成了无感切换,扣除的纸质发票额度能否同步恢复至电票平台? |
答: |
纳税人先完成数电票赋额并领取的纸质发票,后通过远程注销功能注销税控,相关纸质发票额度将转为数电票额度。 |
问: |
试点纳税人的发票入账标记功能必须使用吗?标记入账标识后还可以更改吗? |
答: |
发票入账标识能够降低纳税人重复入账的风险,不强制必须使用,入账后还可以对发票入账标识进行撤销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