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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答(七)

答え
问:
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由谁办理?
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问:
职工可以申请终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吗?
答: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问:
什么情况下约定提取业务会终止?
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约定提取业务终止:
  1. 因职工个人申请的;
  2. 管理中心划款失败的;
  3. 累计提取额已达到可提取限额的;
  4. 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的;
  5.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6. 因约定提取当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导致连续三个提取周期划款失败的。

问:
约定提取终止后,还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吗?
答: 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问:
职工银行账户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吗?
答: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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