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养老金的相关问答(二)
问: |
个税具体如何优惠? |
答: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
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
问: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能否变更? |
答: |
可以。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
问: |
个人养老金何时可以领取、怎样领取? |
答: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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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是否可以选择分月领取或按次领取? |
答: |
可以。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
问: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能否继承? |
答: |
可以。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