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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相关问答(一)

答え
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自什么时候执行?
答:
2022年11月1日。

问:
什么是电子烟?
答: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问:
电子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问: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哪些?
答: 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

问: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谁缴纳消费税?
答: 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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