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自贸试验区内食品生产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度的相关问答(一)
问: |
北京自贸试验区包括哪些区域? |
答: |
北京自贸试验区包括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自贸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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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指的是什么? |
答: |
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是指食品生产许可政府部门一次性公布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所需材料,并根据申请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确认其可从事的食品生产类别,并由申请人承担违诺失信后果的许可方式。 |
问: |
哪些食品类别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
答: |
申请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味精)、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五个低风险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和注销事项时,可选择告知承诺程序。 |
问: |
企业申请非低风险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度吗? |
答: |
企业提出申请时,如只有低风险食品类别,可选择告制承诺程序申请;如还包括其他类别,则按常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 |
问: |
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申请应当向哪个部门提交? |
答: |
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申请,由自贸试验区所在各区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在各自行政区划的范围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