ホーム   よくあるご質問  会計  中国  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相关问答(三) 

よくあるご質問

シェア

会計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相关问答(三)

答え
问: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能否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答:
可以申请。

问: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

问: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答: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
答: 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缴纳。

问:
在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哪些信息?
答: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言語選択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閉じ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