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相关问答(三)
问: |
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如何保障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 |
答: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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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自动赋码? |
答: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将原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确定发票唯一性,转变为由20位发票号码确定发票唯一性。当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发票信息上传并通过校验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根据赋码规则自动生成发票号码。 |
问: |
自动赋码规则是什么? |
答: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
问: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票面显示的二维码有什么作用? |
答: |
纳税人可通过扫描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冲信息、退税信息等。 |
问: |
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 |
答: |
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