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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代辦台灣居留證的服務費用為每人美金250元,居留簽證的服務費用為每人美金250元,具體包含下列服務:
- 就台灣居留簽證及居留證申請提供專業諮詢;
- 協助客戶準備申請所需文件;
- 審閱客戶所提供之申請文件;
- 準備相關申請表格及擬定文件;
- 於台灣境內提交簽證申請文件予移民署;
- 於移民署申請時進行溝通;
- 協助領取居留簽證及居留證。
備註︰
- 本公司的服務費用不包含政府規費、文件翻譯費、公證費及文件快遞費用。
- 若申請人需於國外申請居留簽證,代辦費用可能會因應地區而調整。
依親對象為在台灣地區居住且設有戶籍、獲准居留之台灣無戶籍國民或持有台灣工作證的外國人;且申請人為依親對象之直系血親,包含外籍配偶、未成年(18歲)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
台灣居留簽證及居留證兩個步驟的個別申請的處理時間約為二到三周,實際辦理時程會視案件情況而有所不同。
一年至三年,最長為三年,由台灣移民署辨別簽證效期,依親簽證效期視依親對象簽證核發之效期判定。到期前可以申請延期, 每次延期簽證之有效期最長為三年。
- 外國人之護照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依台灣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辦理,三個月內有效。六歲以下兒童免附);
- 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台灣駐外館處驗證);
- 依親對象獲台灣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台永久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無戶籍國民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 2張六個月內的2吋彩色大頭照片及電子檔;
-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文件上需有父母全名(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台灣駐外館處驗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上述資料及文件為參考清單,視乎申請案件的情況移民署有權要求提供更多資料及/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