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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類別 |
報稅表 |
MITRS實施日期 |
MITRS提交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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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C |
2025年4月1日 |
自報稅表提交截止日期起30天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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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
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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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信託/產業信託 |
TC |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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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
CS |
2026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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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機構 |
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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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資信託及產業信託基金 |
TR |
2026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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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必需文件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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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審計財務報表/未審計財務報表 |
1. 根據任何成文法律編制的審計財務報表(適用於課稅年度); 2. 未審計財務報表,即根據任何成文法律免於審計的財務報告; 3. 對於正在清算或解散的公司,需提交結算賬戶; 4. 自2026課稅年度起,保險公司或伊斯蘭保險(Takaful)運營商必須隨審計財務報表/未審計財務報表(視情況而定)一併提交以下文件:
a. 保險公司: - 保險公司統計系統(ICSS); - 風險基礎資本(RBC);
b. 伊斯蘭保險運營商(Takaful): - Takaful運營商統計系統(TOSS); - Takaful風險基礎資本(RB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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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得稅計算表 |
提交所得稅計算表,包括相關課稅年度的詳細收入報表及賬目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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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本津貼完整計算表及ITA附表3 |
提交資本津貼及ITA附表3下的完整計算表,包括平衡津貼與平衡收費,適用於相關課稅年度(若當年提出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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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申報獎勵/優惠計算表(如適用) |
在所得稅計算表中提交所申報獎勵/優惠的完整計算,適用於相關課稅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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