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豁免允許符合資格的私人公司向SSM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而無需提交經審計的賬目。此舉有助於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及行政負擔,特別是對中小型企業而言。然而,即使獲得審計豁免,公司仍須依據《公司法2016》編制合規及完整的財務報表。
修訂後的審計豁免制度通過設定財務及營運門檻來簡化資格條件。根據新規定,私人公司必須在當前財政年度及前兩個財政年度中,符合以下三項標準中的至少兩項,方可獲得審計豁免資格。
- 營業額門檻
- 總資產門檻
- 員工人數門檻
上述標準旨在確保審計豁免主要適用於規模較小的私人公司。
SSM採用三階段實施方式,讓公司逐步適應新規定。
- 第一階段 – 適用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1)年營業額:不超過100萬令吉
(2)總資產:不超過100萬令吉
(3)員工人數:不超過10人
- 第二階段 – 適用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1)年營業額:不超過200萬令吉
(2)總資產:不超過200萬令吉
(3)員工人數:不超過20人
- 第三階段 – 適用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1)年營業額:不超過300萬令吉
(2)總資產:不超過300萬令吉
(3)員工人數:不超過30人
公司必須在當前財政年度及前兩個財政年度中持續符合至少兩項標準。
儘管資格範圍已擴大,以下公司仍不適用審計豁免:
- 上市公司或公眾公司
- 公眾公司的子公司
- 在馬來西亞經營的外國公司
- 根據《公司法2016》第260條提交相關證明的豁免私人公司
這些限制旨在確保涉及較高公眾利益或監管要求的企業繼續接受審計監督。
- 降低成本:公司可節省審計相關費用,對中小企業尤為有利。
- 簡化合規流程:新制度提供更清晰及靈活的資格標準。
-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此舉旨在鼓勵創業並減少中小企業的監管負擔。
- 與國際標準接軌:修訂後的門檻使馬來西亞更貼近國際上對小型企業審計豁免的做法。
SSM推出的新審計豁免框架標誌着馬來西亞企業監管環境的重要改革。通過提高資格門檻及簡化條件,該政策有助於中小型私人公司降低合規成本,同時維持合理的財務報告標準。
雖然審計豁免可降低合規要求,公司仍必須妥善保存會計記錄,並確保財務報表準確編制。即使無需審計,公司董事仍須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企業應定期檢視其財務及業務規模,以確認是否符合審計豁免資格,並確保遵守相關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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