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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不再適用核定徵收方式,其須依法依規建賬建制,並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
2、稅務機關須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及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的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
3、稅務機關須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的震懾和曝光力度。
- 「雙隨機」意為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 「一公開」意為政府部門之間及各部門上下級之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依託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形成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
4、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稅務機關須着力加強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製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信息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1、各類違規設置或者以變通方式實施的稅收優惠,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執行。
2、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是否應享受稅收優惠情況的核查,嚴格禁止擴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範圍,同時確保相關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應享盡享稅收優惠。
1、稅務機關須及時解決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和企業提出的納稅繳費服務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稅費訴求。
2、對於依法誠信納稅的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稅務機關應加大正面典型宣傳力度,發揮其引導示範作用,進一步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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