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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士來臺居留者如何參加全民健保
| 問: |
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居留者,如何加入健保? |
| 答: |
持有內政部核發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事由為「產業、學術科技研究、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者,應在取得入出境許可證來臺居留滿6個月後,申請以第6類身分參加健保。但若為在臺公司負責人,應以雇主身分投保。 |
| 問: |
大陸配偶來臺居留者,如何加入健保? |
| 答: |
持有「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事由來臺之大陸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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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
隨大陸人士來臺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如何加入健保? |
| 答: |
持有事由為「隨行團聚、陪同來臺(一)、探親(二)(三)(四)(五)」的入出境許可證, 亦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起,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投保。 |
| 問: |
大陸地區來臺就學學生,如何加入健保? |
| 答: |
持有事由為「陸生就學」之入出境許可證入臺之陸生,應在取得入出境許可證來臺居留滿6個月後,以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第6類身分參加健保。 |
| 問: |
大陸人士在臺灣地區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必須持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臺居留滿6個月,才具備投保資格嗎? |
| 答: |
大陸人士來臺僅持有「停留」或「觀光」簽證入境者,不能參加健保。大陸人士來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需在臺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且扣除後並計達6個月,才具備投保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