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對外貿易法的相關問答(九)
| 問: |
因進出口屬於禁止進出口的貨物而受到處罰後,還能否從事進出口活動? |
| 答: |
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處罰判決生效之日起,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在三年內不受理違法行為人提出的進出口配額或者許可證的申請,或者禁止違法行為人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內從事有關貨物或者技術進出口活動。 |
| 問: |
從事屬於禁止的國際服務貿易有什麽後果? |
| 答: |
從事屬於禁止的國際服務貿易的,或者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屬於限制的國際服務貿易的,或者未執行中國對外貿易法規定的必要措施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問: |
因從事屬於禁止的國際服務貿易而受到處罰後,還能否從事國際服務貿易活動? |
| 答: |
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禁止違法行為人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處罰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內從事有關國際服務貿易活動。 |
| 問: |
中國的單獨關稅區是否適用中國對外貿易法? |
| 答: |
中國的單獨關稅區不適用中國對外貿易法。 |
| 問: |
中國對外貿易法什麽時候開始施行? |
| 答: |
中國對外貿易法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