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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問答(四)

答案
問: 誰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答: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問: 工傷保險費率是怎樣規定的?
答: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施行。

問: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答: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問: 職工因哪些情形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答:
  1. 故意犯罪;
  2. 醉酒或者吸毒;
  3. 自殘或者自殺;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問: 因工傷發生的哪些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答:
  1. 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 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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