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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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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外資投資- 退籍證明

答案
問: 請問甚麽情況需要出具退籍證明?
答: 出生中國國內但持有他國護照之股東或有權控制人士,若以外資資格來臺投資,應繳交除戶籍證明正本於臺灣經濟部門。

問: 請問退籍證明可以使用國內地區當地地區戶籍註銷證明代替嗎?
答: 不行,須為大陸公證處認證公安局核發之大陸除戶籍證明才行。

問: 請問若未曾於大陸設立戶籍的話怎麽出具退籍證明?
答: 應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在大陸地區未設籍證明書。

問: 請問退籍證明正本是否會於公司設立完成後歸還呢?
答: 不會,正本將會留存於臺灣經濟部門。

問: 請問甚麽情況無須退籍證明呢?
答: 若以陸資身分來臺投資的話,則無須檢附退籍證明,但陸資投資於營業項目上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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