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設立貿易業務Q&A
| 問: |
我應設立哪種類型的實體來開展貿易業務? |
| 答: |
最常見的結構是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該結構具有有限責任,適合本地和外國投資者。除非業務屬於特定行業的限制範圍,否則外國人可擁有100%股權。 |
| 問: |
設立一家貿易公司是否需要本地董事或股東嗎? |
| 答: |
公司至少需要一名通常居住在馬來西亞的董事(可以是馬來西亞人,也可以是持有有效工作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不強制要求有本地股東。貿易公司可為100%外資持有,惟須取得相關執照,如WRT執照。 |
| 問: |
什麽是WRT執照? |
| 答: |
WRT執照(批發與零售貿易執照)是由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簽發的營業許可。凡外資持股51%或以上,且從事分銷貿易活動的公司,必須申請此執照。 |
| 問: |
在馬來西亞設立貿易公司需要多少資本? |
| 答: |
法律上最低實繳資本為1令吉,但對於外資持有的貿易公司,通常要求至少RM1,000,000的實繳資本以申請WRT執照。馬來西亞本地公司則可以較低資本運營。 |
| 問: |
新註冊的外資公司可以立即申請WRT執照嗎? |
| 答: |
不可以。公司必須持有有效的營業場所執照,並確保註冊的實繳資本不少於RM1,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