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由申請人簽署之授權書(授權書由啓源提供)。
(2) 填寫妥當之商標查索/註冊訂單表格(由啓源提供)。
(3) 電子版商標樣本。
(4)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如公司註冊證書或營業執照的複印件或其他相同性質文件可顯示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
(1) 客戶把填寫妥當之商標查索/註冊訂單表格傳真或電郵給啓源。啓源根據客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資料劃分需要註冊的類別,然後提供報價。
(2) 客戶同意查索及申請註冊報價,啓源出具查索服務賬單並電郵給客戶,客戶安排支付啓源之查索費用(如有委託進行查索)或申請註冊費用(如不需要進行查索)。
(3) (如有委託進行查索)啓源安排進行查索。如查索報告顯示沒有相同或類似在先註冊之商標,接第四步。
(4) 客戶支付註冊申請費用。啓源編制授權書並安排寄送授權書予客戶簽署。
(5) 客戶把簽署妥當之授權書寄回給啓源。
(6) 啓源向蒙古國知識產權部門商標註冊部門提交申請,並繳納指定金額的註冊申請費。
(7) 蒙古國知識產權部門進行審查工作,刊登公告。(假設沒有收到反對)
(8) 客戶支付第三步之費用。啓源安排繳納註冊費。
(9) 蒙古國識產權部門簽發商標註冊證書,啓源安排領取證書,然後把註冊證書轉寄給客 戶。註冊程序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