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辦香港公司罷免董事的服務費用400美元。本所的服務明細如下:
- 審閱公司章程;
- 與客戶溝通,了解罷免董事的原因,確定股東會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 編制罷免董事的特別通知,董事會議記錄,股東會議記錄,普通決議及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
- 發送會議通知予有權出席會議的人士;
- 遞交指定表格到香港公司註冊處。
備註:
(1)本所上述費用不包含出席罷免董事之股東會。
(2)上述費用不含文件快遞費用。
啓源會於收到客戶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業務的費用賬單幷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客戶,以便客戶安排付款。麻煩客戶於辦理匯款時在匯款信息欄填寫本所的賬單編號或者檔案編號,幷且在匯款後電郵一份匯款憑證予我們,使我們可以更為容易的追蹤客戶的款項。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幷且,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本所接受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辦理罷免董事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公司成立證書;
- 公司章程細則一份;
-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 任何在最新的周年申報表之後作出變更的文件。
如啓源為你的公司擔任公司秘書,則無需提供以上文件。
辦理罷免董事新的流程需要約5個星期,包含會議通知期。具體程序及時間如下表所示。
步驟
描述
時間 (日)
1
客戶確認委託啓源辦理香港公司罷免董事之手續,並向啓源提供第三節所列辦理股份轉讓所需材料。
1
2
啓源發出辦理董事罷免之服務費賬單予客戶,客戶支付本所之費用。
客戶計劃
3
啓源與客戶溝通了解罷免董事之原因,舉辦股東會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客戶計劃
4
啓源編制罷免董事文件,包括董事會、股東會會議通知、會議記錄(草稿)等,後把文件電郵給客戶審閱。
1
5
啓源與客戶安排簽署罷免董事文件。簽署妥當後,客戶安排快遞文件到啓源香港辦事處。
客戶計劃
6
啓源發出會議通知予有權出席會議之人士。
1
7
客戶召開股東會、通過罷免董事決議案。
28
8
啓源遞交指定表格到香港公司註冊處.
1
9
啓源把罷免董事的相關文件發送予客戶存檔。
1
共:
5星期起
罷免董事手續辦理完畢後,啓源會提供以下文件予客戶備存:
- 特別通知
- 董事及股東會議記錄
- 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
- 更新之董事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