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外國公司北京代表處注销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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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销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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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申請注銷於北京註冊成立之外國公司代表處的服務費用為RMB25,000起。本所之收費具體包含下列服務項目: (1) 準備註銷申請文件 (2) 辦理稅務清算注銷 (3) 向海關申請未辦理海關註冊證明 (4) 辦理登記證書注銷 (5) 辦理人民幣基本賬戶註銷 如果客戶擬注銷之代表處需要另行申請牌照或許可的註銷,則本所可能需要調整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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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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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服務收費不包含在辦理註銷手續過程中政府部門的行政收費。行政收費約為RMB1,500。前述行政收費不含未交稅款或滯納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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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算審計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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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第1項之服務費用不包含北京代表處註銷稅務時要求提供的清算審計報告費用。前述清算審計報告,我們可以代爲安排,有關費用將根據貴代表處的帳目情況另行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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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务申报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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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代表處正式注銷稅務登記之前,代表處仍需要按照規定進行正常的稅務申報。我們可以代爲安排在注銷程式啓動後的稅務申報工作,服務費用爲RMB500/月。通常來說,在總代表處之總機構外國公司作出登出決定後,至少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準備註銷檔及完成稅局清算註銷手續。據此,我所將先行一次性收取六個月的稅務申報服務費(總計: RMB3,000)如所需稅務申報服務月份大於預期將在完成北京代表處全部注銷手續後與貴司統一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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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翻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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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第1項所述服務費用不包含檔翻譯服務。如所客戶所提供的檔需要翻譯成中文,或者客戶需要本所提供申請檔的英文或日文譯本作為參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譯服務,有關翻譯費用將另行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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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項費用匯總,請參閱附表一 “北京代表處注銷相關費用明細表”。 |
二、 |
付款時間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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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要求全額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後才開始辦理注銷手續。本所接受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啟源會於您確認訂單之時,開具關於注銷的服務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本報價所列費用均為不含稅價。如果需要本所開具中國大陸之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5%之稅項。 |
三、 |
客戶需要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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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需要客戶提供全套注册設立證書和代表處印章,包括但不限于: (1) 登記證書及代表證原件 (2) 開戶許可證原件 (3) 機構信用代碼證原件 (4) 代表處的所有印章及首席代表私章 (5) 註冊地址租賃協議原件 (6) 首席代表整本護照掃描件 (7) 公司近三年的帳簿、憑證、稅表 (8) 註冊機關臨時要求的其他檔 |
四、 |
注銷所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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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注銷手續辦理完畢所需時間約爲6個月。前提是代表處的稅務清算、注銷手續能及時順利地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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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金額 (RMB) |
1 | 北京代表處注銷服務費用(註1) |
25,000 起 |
2 | 代表處注銷政府行政費用(註2) |
1,500 |
3 | 雜費 |
500 |
4 | 六個月的稅務申報費用(可選) |
3,000 |
5 | 清算審計費用(可選) |
另議 |
6 | 翻譯服務費用 |
另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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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0,000起 |
1. | 如果客戶之北京代表處所經營之業務需要另行申請許可或者牌照的註銷亦或是註銷過程中涉及其他本報價未包含之服務,費用另議。 |
2. | 上表所列政府規費及其他開支為預估金額。政府規費及其他開支根據發票費實報實銷。 |
3. | 上表第4至6項為可選服務。客戶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本所代辦。 |
4. |
上表所列費用均為不含稅價,如需中國大陸稅務發票,需附加5%之稅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