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簡介
開曼群島(有時也譯為凱門群島)是英國在西印度群島的一塊海外屬地,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3個島嶼組成。開曼群島目前在世界上是僅次於紐約、倫敦、東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亦是世界著名的潛水勝地。
地理位置
開曼群島位於牙買加西北方268公裏,邁阿密南方640公裏的加勒比海中,由三個主要島嶼組成。大開曼島面積最大,為220平方千米。另兩個島嶼開曼布拉克和小開曼島位於大開曼島的東北約145千米處,面積分別為23平方公裏和16平方公裏,境內地勢較低,平均海拔200米,主要是平原,周圍有珊瑚礁。大開曼島約有1/2是沼澤地。屬熱帶氣候,年平均氣溫24-30℃,年降水量1200毫米。
人口
2006年7月開曼群島統計人口約為45436人。其中白人占20%,黑人占20%,混血占40%。居民多信奉基督教。大部分人口居住於大開曼島上,而開曼布拉克島上只有近2000居住,小開曼島上則只有200人左右。大約有四分之一的人口在伊凡颶風之後因各種原因離開開曼群島。
喬治敦位於大開曼島的西海岸,是開曼群島首都與最大的城市。
經濟概況
金融服務業和旅遊業是主要經濟收入。開曼群島現已成為紐約、倫敦、東京、香港之後的世界第5大金融中心。
2004年,開曼群島以人均收入43,800美元位居於加勒比海首位,本地貨幣開曼元與美元采用1.227美元等於1開曼元的固定匯率。 工農業 工業不發達。主要生產建材、與旅遊業相關的輕工產品和加工食品。主要作物是香蕉、花卉(特別是蘭花)等供出口。糧食靠進口。
金融服務業是最主要的經濟收入。由於開曼政局穩定,無外匯限制,不收直接稅,外國大公司紛紛來島上從事金融業務。到1997年6月,世界50家大銀行中有47家在島上設有分支機構。到1999年6月,在島上註冊的公司有4.1萬多家,銀行和信托機構590家,保險公司475家。
交通運輸:公路全長406千米,其中304千米為柏油路。海運的主要港口是喬治敦。主要國際機場是位於大開曼的歐文•羅伯茨國際機場和位於開曼布拉克的吉拉德•史密斯機場。
財政金融: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稅收(進口稅、貨物與勞務稅等)。
對外貿易:以旅遊業和金融業收入以及國外匯款來彌補巨額的貿易赤字。主要進口機械、運輸設備、燃料和食品。主要出口魚類和花卉。
開曼群島亦是避稅天堂之一。
開曼公司種類及金融發展簡介
開曼群島的公司型態可分為三類: 一般當地營業公司(Ordinary Resident Company)、非居民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以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做金融方面的規劃。豁免公司不能在開曼群島當地經營業務。每一家在開曼註冊的公司,都需一個註冊地址、一個董事及一個股東,公司董事、股東及主要管理人員的資料不對外公開。開曼公司的註冊資本額通常為50,000美元。
香港及新加坡股票市場接受開曼群島註冊的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到當地股票市場掛牌交易。開曼群島是僅次於百慕達,也是主要的保險業務中心。大約有超過350家的保險公司在此註冊營業,且此數字一直在增加當中,平均每年保持有40家的增長速度,在此登記的保險業者大多從事有關健康保險的業務。
一年平均有4,300家的公司及信托在此登記設立,另外開曼群島政府也是積極推展船舶業務。近年來,開曼群島政府積極加強其境外金融操作的信譽,並於1990年與美國及英國簽訂"共同法律協助"的協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便共同防範國際犯罪組織利用開曼群島的金融系統進行不法的交易,例如販毒或洗錢等。1989年開曼政府通過一項法律,判定販毒洗錢的行為在開曼群島是違法的,此舉在中美洲加勒比海地區是首開先例之先。在防範犯罪行為的同時,開曼群島政府也致力於保障合法商業行為的隱秘性,由於開曼群島的政治及經濟都非常穩定,治安良好,氣候宜人,所以很多外來移民,惟當地政府對於移民及工作證之申請采取嚴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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