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內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申報與納稅義務
個人的股權轉讓在現今公司運營過程中是越來越常見公司行為,目前中國稅務局的監管趨向越來越嚴格,因此及時且完整的履行納稅義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股份轉讓行為發生時應如何向中國稅務局進行申報和繳稅,同時股權轉讓過程中,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哪一方去實施上述申報和繳稅的動作在實際操作中也十分不清晰,因此通過本文如下概述供參考。
首先,明確納稅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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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即納稅義務人,即課稅主體,是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
(1) 外資企業;
(2) 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3) 私營企業;
(4) 個體工商戶;
(5) 合夥制企業;
(6) 自然人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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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繳義務人,即扣繳義務人,即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
其次,中國自然人納稅申報的平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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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以下簡稱「平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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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以下簡稱「平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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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屬地稅務局(一下簡稱「平台3「)
其中,平台1的使用者為一般單位,平台2的使用者為一般為自然人個人,平台3適用於各種網上申報納稅不接受或者不成功的情況。
第三,就個人的股權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而該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
綜上,個人的股權轉讓納稅申報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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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無論受讓方是單位,還是個人,均屬於扣繳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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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一般在平台1和平台2進行納稅申報,但如果涉及到受讓方是外國企業一般無法做受讓方確認,建議通過平台3更為可靠。